2006年2月16日,欧洲议会对欧盟服务业指令进行了投票。最终以394票赞成,215票反对,33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指令。
欧盟服务业指令是近十年来欧盟最为重要的立法之一,根据会议达成的指令,成员国将逐步取消服务业贸易壁垒,建欧盟统一服务业市场,提高欧盟竞争力,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欧盟70%的国民生产总值来自服务业,因此开放服务业的指令被认为是欧盟经贸领域立法的重大突破。但是该指令在欧盟内部也引起了广泛争议。欧洲议会虽然投票通过,但对指令做出了长达15页的、200多处修改,例如将争议较多的指令中原有“原属国原则”(country of origin principle),即有关跨境经营的服务企业只遵守企业注册地法规而非营业地法规的规定予以取消;将有关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服务等领域排除在服务业开放的范围之外等等。不过,指令还是包含了要求各成员国确保其服务市场的自由准入和非歧视待遇,取消跨境经营企业须在营业地设立独立分支机构的要求等积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