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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保护成为知识产权领域高端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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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瓶值多少钱

  一个可口可乐的瓶子,市场回收价1角钱。就是这样一个不值钱的玻璃瓶子,从设计到使用,再到成为可口可乐品牌的一部分,它让可口可乐公司付出了650万美元的费用。而它给公司带来的利润,又不知道是多少个650万了。

  11月13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外观设计司法保护问题”高层论坛上,可口可乐的瓶子究竟价值几何,成为与会法官、学者和企业界代表讨论的热点。代表们一致认为,正是可口可乐瓶子独特的外观设计,使其成为品牌资产的一部分。它独特的造型,不但使消费者产生品牌识别,一眼就能认出它来,还有助于品牌形象的提升,产生巨大的营销效果。

  外观设计,又称产品外观设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写的《著作权和邻接权法律词汇》中,将外观设计解释为 “一般指用于工业产品的标准图案装饰和样式,使工业产品在制成后有吸引人的外观”。

  北京市一中院院长池强说:“外观设计创新所能带来的利润甚至高于技术创新。”据美国工业设计协会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美国工业设计每投入1美元,其销售收入为2500美元。日本日立公司的另一份统计数据表明,每增加1000亿日元的销售额,工业设计的作用占51%,而技术改造的作用仅占12%。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开始认识到外观设计的重要性。据统计,从1985年4月到2005年底,我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已超过75万件,占我国专利申请总量的27.3%;外观设计授权量达50万件, 占我国专利授权总量的34.0%。

四部法典保驾护航

  正是因为外观设计可能带来的巨大利润,才使对它的保护显得意义重大。

  外观设计的保护始于1711年,法国里昂市为保护该市的丝绸织品图案制定了规定。这一有着近300年历史的制度在世界范围被广泛应用。

  在我国,外观设计主要作为《专利法》的保护客体。与此同时,其他知识产权部门法规也对外观设计提供了保护。外观设计的美感要求使其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从而可以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外观设计是以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为设计要素,当这种结合具有一定的识别功能时,可以获得《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可以说,在知识产权领域,还没有哪种专利像外观设计一样,能够跨越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部门法规,获得如此全面的保护。也正因为如此,对外观设计的保护才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高端课题。

  《商标法》第52条第3项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项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著作权法》则是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产生就自动取得著作权。

  对企业来说,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外观设计?

  有关专家介绍,如果通过申请专利的形式保护外观设计,具有取得权利周期相对较短,且可申请系列外观设计专利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权利的不稳定性。当企业发现自己的外观设计遭遇侵权而起诉时,被告方常常会以专利授权不当为理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并要求法院中止审理,待专利权有效性确认后再恢复审理。用此种方式拖延时间,即使原告最终胜诉,被告也赢得了诉讼期间的市场。 另外,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10年,超出保护期的仿制将不再视为侵权。

  鉴于专利保护的局限性,一些经典的外观设计往往会采取同时注册商标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保护。比如保护期限问题,商标到期后,在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延续,只要企业需要,就可以一直拥有它。

外观保护关系百姓生活

  对外观设计的保护,不仅仅是企业关注的问题,它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存在于每一个生活细节中。如一个饮料瓶、一盒巧克力包装、一瓶酒、一个手机等等。

  张女士平时喜欢喝露露牌杏仁露,但有时会买错。只有喝了后发觉口感不对,再仔细辨认时,才能发现包装上细微的差别。据有关资料显示,随着河北承德露露集团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其仿冒产品越来越多,迄今已发现有40多种。

  在媒体工作的李先生喜欢收藏酒瓶,像湖南产酒鬼酒麻袋造型的酒瓶、湖北某酒厂曾设计的编钟造型的酒瓶等都是他非常喜爱的。但有时也会搜集到一些傍名牌的酒瓶。李先生说,遇到这种时候就会感到特别扫兴。

  在所有电子产品中,可能手机的外观造型是变化最快的了。可以说,消费者购买手机,在品牌确定以后,首要关注的是外观,其次才是功能。有时候,外观的影响力甚至大过品牌。商家也正是摸准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在外观设计上挖空心思花样翻新。一种新的款式面市,标价奇高。过几个月,等到新的款式出来,旧的便身价大跌。如此周而复始。

  其实,手机的功能有限,更何况很多功能多数人是用不上的。手机市场新品迭出,商家迎合的是消费者在外形上求新、求异的心理。但外观设计需要灵感,灵感不是时时都有的,有卖点的灵感更不易。于是,模仿、抄袭之风兴起。近年来,手机厂商之间官司连连,其中很多与外观设计有关。如去年初,诺基亚告广东一家手机外壳塑料厂侵权案;最近LG电子起诉三星剽窃自己的“巧克力”设计等。商家之间打来打去,消费者虽然在其间做不了什么,但也很难做到平心静气,因为谁也不愿意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新款,没几天就满大街都是了。

  池强说,北京市一中院近年来审理了大量外观设计引发的知识产权案件。比如,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方面,自2002年以来,已受理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件约500件,受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约70件。在外观设计商业标识权保护方面,受理了可口可乐公司的芬达饮料瓶立体商标案等。在外观设计著作权保护方面,受理了英特莱格公司诉可高公司侵犯乐高玩具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等。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说,目前,司法保护和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忠实我国法律的基础上,如何将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利益落到实处,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同时,知识产权保护要为我国的科技创新服务,引导并鼓励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不断创新,也是知识产权工作者当前的一项任务。

作者:曾祥素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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