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提议禁止使用的染发剂物质列表的指令。
根据2001年6月12日关于“使用持久性染发剂与膀胱癌的风险”的意见,化妆品及非食品科学委员会(SCCNFP)对Gago-Dominguez的研究进行了评估,并得出结论,认为潜在风险值得关注(SCCNFP/0484/01)。SCCNFP建议欧盟委员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以控制染发化学制品的使用,因为使用此类物质的潜在风险值得关注。在SCCNFP 发表其意见后,委员会与成员国及利益相关方就在理事会指令76/768/EEC的范围内管理染发剂的总体战略达成一致意见。根据这一战略,企业必须提交由SCCNFP 根据最新要求评估染发剂的安全文件。在2003年9月30日的截止日期前(在上述战略中议定)没有提交适合于SCCP做出适当的风险评定的文件而用于染发剂产品中的物质将最先被视为是禁用的。如果缺少供SCCP风险评估的最新安全文件,则缺少列出的染发剂物质用在化妆品中对人类健康是安全的证据。因此,提议禁止使用这些物质。本法规的目的是强化对使用染发剂产品的欧洲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