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环保总局的网站上,悄然挂出了一则“关于征求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的信息。
据《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要求,自2007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Ⅲ相应阶段要求的新型发动机和新型汽车均不得予以上公告,第Ⅳ阶段则从2010年7月1日起,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则在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相应标准新车的注册登记、销售和使用的实施日期顺延一年。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征求意见的单位必须在10月25日前把意见反馈到国家环保总局。
“现在已经过了规定时间,却只有5家企业给予了反馈意见,其余的企业还没有把意见反馈上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尤林华告诉记者,作为征求意见稿的主要起草人,他说,这个标准从2002年开始制定,到了征求意见阶段后,还需要经过审定、报批等程序,估计离正式公布还有一段时间。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处长冯波告诉记者,正式的标准最快也要明年才能出来。
此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颁布了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此标准适用于除重型汽油车之外的所有重型汽车,因此,国内还没有适用于国Ⅲ、Ⅳ阶段重型汽油发动机的排放标准。
“这个标准对卡车企业影响不大,毕竟现在用汽油发动机的重卡只占很少的部分,总量很少,重卡以柴油发动机居多。制定这个标准主要是为了健全标准体系和防止企业因为重型柴油车等车型排放标准的加严,转而采用排放要求较低的重型汽油车,从而造成环境污染。”尤林华说。
据了解,在国内,重型载货车基本上也已采用柴油机和NG、LPG 发动机作为动力,但仍有少量重型汽油车在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内重型汽油车主要包括乘用车(3.5t )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受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委托,正在制定一些商用车标准,侧重于安全标准,包括《车辆最高车速限制装置》、《商用车辆驾驶室成员保护》、《商用车前下部防护》等10项标准。
汽标委总工程师耿磊告诉记者:“这些标准通过后将对商用车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其中有的标准和尾气排放也有关系。有些是强制性标准,有些是推荐性标准。一些标准已经开始制定了,所有标准制定工作将在2007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