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代替了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标准名称改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二是增加了非工业企业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要求;三是对用能单位、主要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进行了调整;四是对能源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了调整。
该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近年来国内外计量检测水平的发展与现实水平,考虑了国家加强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和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需要。该标准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对于全面提高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水平、促进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发挥重大作用。
该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正在组织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化工、电力等国家重点耗能行业在该标准基础上根据各行业的实际需要,制定各行业的具体要求。这些标准将在今、明两年陆续发布,并作为推荐性标准在各行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