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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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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对华新贸易政策文件,用较为尖锐的语气指出了欧中经贸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中欧贸易摩擦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对此,曾在欧盟反倾销委员会工作过的资深律师、欧盟贸易法专家罗伯特?麦克理博士给出了自己的专业意见。他认为,经历了中欧纺织品贸易摩擦之后的中国企业界,早已学会审时度势和冷静处理,只不过方式方法还有待成熟。
 
  一、反倾销要“有所作为”
 
  麦克理指出,欧盟委员会发布的这份文件是欧盟一厢情愿的单边政策,既不公平,更没有严密的法理基础,尤其是欧盟的《反倾销法》。此前,欧盟对华实施的鞋类反倾销措施已经有很多漏洞,从法律程序上讲,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状告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措施。当然,由于其中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程序,所以可能需要由欧盟方面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诉工作。除了企业自身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之外,中国企业还有两种途径:(1)通过与欧盟进口商密切合作,促请他们直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请“退税”;(2)通过政府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根据欧盟相关贸易法律规定,如果欧盟进口商能够证明所进口的商品不属于倾销行为或低于欧盟认定的程度,则可以向欧盟委员会申请退还反倾销税款。也就是说,如果中欧企业能够在这方面联合起来拿出确凿证据,同样可以达到弥补双方损失的效果。这种途径对中国的中小企业比较有利,毕竟由欧盟企业站出来与欧盟委员会交涉更加方便和专业,而欧盟进口商为了降低商业成本也愿意与中国企业合作。与此同时,作为世贸组织正式成员,中国政府有义务也有能力利用世贸组织规则赋予的权利,对欧盟提起内部诉讼,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二、新形势应“积极应对”
 
  麦克理认为,欧盟委员会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实际上更多偏向于政策性,是一种谋求所谓中国对欧盟“公平贸易”的筹码,所以今后这种筹码很可能会继续使用。中国企业在未来进一步进入欧盟市场时面临的反倾销形势可能更加严峻,因此必须更加积极应对。
 
  麦克理认为,中国企业还很“年轻”、“经验不足”且“对欧盟贸易规则缺乏了解”。这些缺憾严重制约着中国企业进入欧盟市场的力度和深度,而目前的具体表现就是中国企业面对欧盟的反倾销往往准备不足,结果损失惨重却无计可施。
 
  自中国入世以来,行业市场化就成为必然趋势。近年来,中国产品已经逐渐摆脱了价格和数量的初级优势,开始寻求“以质取胜”的品牌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更应该尽快转变观念,做好打入欧盟市场所必需的各项准备工作。这包括各项法律文件的准备、财务审计资料的整理以及早日争取得到“市场经济待遇”等方面。
 
  麦克理提供的数字显示,中国企业之所以难以获得欧盟的市场经济待遇,除了政治因素之外,70%都是因为在财务审计等方面存在太多漏洞和不足。同时,这也为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提供了部分依据。因此,要想进一步融入欧盟市场,并在欧盟实施反倾销措施时立于不败之地或尽量挽回损失,中国企业就必须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舍得投入以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中国政府也应该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
 
  三、摩擦无需“大惊小怪”
 
  针对欧盟对华新贸易政策文件是否会影响到中欧关系的疑问,麦克理表示,中国与欧盟的战略伙伴关系是世界多极化格局所决定的。目前的中欧关系已经度过“热恋期”,正在向纵深发展。在此期间,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与矛盾都是不可避免的,尤其在经贸领域则更没必要大惊小怪。
 
  作为彼此需要的合作伙伴,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并不是件坏事,反而是解决问题的开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今后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还会越来越多,中国政府应该致力于解决纠纷、谋求发展。既然欧盟常常用世贸组织条款来攻击中国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国为什么不能同样运用这个“法律武器”来赢得属于自己的正当权益呢?同时,中国企业更应目光放长远,在与欧盟企业合作甚至投资欧盟方面多作考虑,摒弃那种“赚多少、算多少”的心态。
作者:佚名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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