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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标准开始实施 蜂蜜名称不能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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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京华时报》报道,于今年3月1日在生产领域实施的蜂蜜新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796-2005给蜂蜜生产厂家留下的缓冲时间已经到期。从今天起,新标准将在销售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以后类似“儿童蜂蜜”、“老年蜂蜜”之类的名称将不允许使用。

  新标准对蜂蜜的概念做出了明确定义,“蜂蜜是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根据规定,蜂蜜中将不得再添加或者混入任何淀粉类、糖类、代糖类物质,不得添加或混入任何防腐剂、澄清剂、增稠剂等异物。如在蜂蜜中添加其他矿物、生物或其提取物、分泌物、工业生产物质的,则不可以使用“蜂蜜”或“蜜”为产品名称,而只能叫蜂蜜制品。

  另外,根据新标准,类似“儿童蜂蜜”、“老年蜂蜜”之类的名称今后也不允许使用。按照新标准,采用过滤工艺除花粉的蜂蜜应称为“过滤蜂蜜”;可以前缀表示色泽的形容词,如白色蜂蜜;如果蜂蜜主要产自一种植物或花,并具有此种蜂蜜的物理、化学和微观特性,可以在“蜂蜜”前加上这种植物或花的名称,如刺瑰蜂蜜;如果蜂蜜是由一种蜜蜂酿造,则可以在产品名称前加上该蜜蜂的名称。另外,还可以根据蜂蜜的物理状态采用“液态蜂蜜”、“结晶蜂蜜”等名称。为了使消费者可以直观分辨出蜂蜜质量,新标准还将产品分为一级品、二级品两个等级并明确标注。

作者:佚名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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