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2003年度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报告显示,2003年,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大部分处于好和较好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主要处于较好和轻度污染状态。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属重度污染的城市占3.2%和0.6%。据46个城市统计,约1%的人口处在噪声重度污染区域。
这份报告是在对全国401个城市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352个城市进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基础上得出的。
报告显示,在道路交通噪声方面,其中13个城市为重度污染,占监测城市总数的3.2%;21个城市为中度污染,占5.2%;50个城市为轻度污染,占12.5%;141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占35.2%;176个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占43.9%。2003年国控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比例较上年上升了5.8个百分点。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且排在前10名的城市分别是:洛阳、南通、拉萨、桂林、珠海、重庆、连云港、合肥、湛江和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