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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检验检疫工作合作备忘录》在京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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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在京联合签署《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检验检疫工作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党组书记李传卿、副局长葛志荣,北京市副市长、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刘敬民,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出席签字仪式。

  依据《备忘录》内容,国家质检总局将牵头成立“推动2008年北京奥运检验检疫工作协调小组”,全面展开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检验检疫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奥组委将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合作机制,在简化通关手续、加强奥运食品安全等方面做好奥运会的各项检验检疫工作,共同推进“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实施。

  刘淇在讲话中指出,今天北京奥组委与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在检验检疫方面进行的合作,再一次体现了国家部委对筹办工作的支持。奥运会检验检疫工作涉及奥运会期间所有出入境人员、物资、动植物和食品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各国运动员、教练员和国外来宾对北京奥运会的印象和评价,事关国家形象。我们将切实履行申办时在检验检疫方面做出的承诺。研究制定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适合中国国情的出入境检疫政策、检测方法和监管措施,为他们提供便捷、安全、周到的服务,在确保奥运会人员、物资、信息畅通、安全的同时,营造祥和的氛围;使奥运会检验检疫工作成为充分体现北京奥运会人文关怀的一个重要窗口。

  李长江在致辞中表示,国家质检总局把奥运会检验检疫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重要任务,将在加大奥运会检验检疫投入方面,在下放审核权限、简化通关工作手续方面,在实行优先检验、便利奥运物资通关方面,在加强奥运会食品安全方面,在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在支持香港做好奥运会马术比赛方面,为奥运会人员、物资等的出入境提供最大可能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用最出色的工作完成各项检验检疫任务,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为了圆满、高效地完成奥运会检验检疫工作,将出台一系列检验检疫优惠政策和措施,包括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奥运物资通关顺畅,加大奥运会检验检疫投入,加强奥运会食品安全监管,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将与港方签署《2008年奥运会赛马项目检验检疫合作协议》。
作者:曾星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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