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4-25日,民航总局在京组织召开了《民航乘务员》和《航空油料储运员》国家职业标准审定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局人事科教司、运输司、安技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国际、东方、南方、南方新疆航空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航油陆地面油公司、中航油津京管输中心、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等单位共20余人参加会议。
总局人事科教司副司长任英利、安技中心副主任刘玉梅等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术鉴定中心标准处处长陈蕾同志介绍了国家职业标准审定标准及具体要求。要求专家门要本着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对《民航乘务员》和《航空油料储员》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审定。
专家们听取了编写小组对标准的编写说明,并对该职业标准进行了认真审定,认为《民航乘务员》和《航空油料储运员》国家职业标准所用技术术语、工作程序、内容结构、表达方式等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原则,标准科学、规范、系统、真实地反映了《民航乘务员》和《航空油料储运员》的职业活动,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满足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
最后专家组一致认为,审议通过后的《民航乘务员》和《航空油料储运员》国家职业标准,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民航乘务员》和《航空油料储运员》国家职业标准审定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