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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由行标升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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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建设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标准一旦正式实施,意味着我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由行业标准升级至国家标准。

  新标准是在1995年发布的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200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3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统一修订补充,制定出的包括全国各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节能环保建筑设计标准的层层升级,使业内人士普感住宅设计转型的迫切。在国内一力倡导环保节能建筑的五合国际(5+1werkhart)总顾问刘力博士指出,新政之后对于90平方米小户型房型的强调,使得节能环保建筑的推广有了更大意义。“大量房源集中于同一个面积段,使节能环保带来的高舒适度的优势能更明显体现。同时,也有利于降低节能环保的成本。”与此同时,刘力明确指出:“除了针对设计节能环保建筑的设计环节标准之外,验收标准的出台也十分必要。”
作者:佚名 来源:新浪网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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