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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欲制定液晶电视屏行业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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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3年始,液晶电视在中国市场已经达到了300%的增长速度,液晶电视将取代传统CRT彩电并获得普及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然而,随着市场份额的加大,新竞争格局在确立伊始也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新问题。

  记者在一些大型家电卖场发现,目前的液晶电视使用的显示屏存在出处不一、品质参差不齐的现象。
  
  “我们的液晶电视用的都是夏普屏,这是全球最好的技术。”某品牌一位促销员这样向消费者推荐他们的产品。
  
  “我们主要也是听推销员的推荐,至于这些屏的来源我们也无从考证,也不知道标识都贴在哪里。”正在电器超市内选购的消费者表示,虽对推销员的说法半信半疑,却也无从甄别。
  
  对此,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夏普用于生产液晶电视的屏幕尚未在国内销售。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某些品牌有意混淆液晶电视的可视面积尺寸,将20英寸标为22英寸、27英寸标为29英寸、30英寸标为32英寸。业内人士指出,以30英寸液晶电视为例,如果标为32英寸,售价可能相差1万元左右。所以,消费者购买时最好自行测量。
  
  作为最早研制出液晶计算器的企业,夏普早在31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液晶技术的市场化应用,近年来其液晶电视的技术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球一直稳坐头把交椅。
  
  据夏普的营业统辖林挺庆介绍,现在的液晶电视市场主要集中在日本、美国和欧洲。凭借多年来的技术和市场积累,夏普夺得了全球液晶电视50%的市场份额。客观地说,确实是夏普投入了30多年的执著和相当于几百亿人民币的研发投入,对催熟液晶这个产业,并使这个市场日臻成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LCD目前的市场格局就像当年显像管战国时代的翻版,无数品牌为生气勃勃的新兴市场逐利而来,但最后能沉淀下来的只有少数。技术积累的时间成本是客观存在的,而液晶屏的生产线动辄过亿的资金投入,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实力成就这样的规模。而以技术和规模效益为竞争基础的LCD产业,必然会导致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品牌被淘汰出局。这不是一个能通过简单模仿和低价策略可以解决的问题。
  
  技术的模仿和互相借鉴应该无可厚非,但面对号称使用夏普屏,其实似是而非的竞争行为,夏普是否应该打破沉默了呢?从产业良性发展和对消费者负责的角度看,规范竞争行为应该是参与竞争的各方不能回避的责任。这包括侵权的企业,也包括被侵权的企业。
  
  而夏普显然对另一件事更感兴趣,日前,南京夏普电子接到来自上海交电家电商业协会关于制定上海地区有关液晶技术行业标准的邀请,上海交电家电商业协会称:“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液晶彩电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为顺应高端平板电视发展的潮流,积极推动液晶彩电的市场销售,同时为消费者理智购买起科学引导作用,要着重对液晶彩电的选用屏、尺寸规格、分辨率等若干评价指标进行探讨,努力形成较规范的继往开来评价指标明示消费者。”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液晶电视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作为液晶技术领域最有发言权的夏普,相信会为这个行业提供一套非常有价值的技术参数。
作者:张筱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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