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业部在近日的《联邦纪事》上发表一最终法规,该最终法规对美国《国家有机工程》(NOP)的规定进行了修订,使其符合Harveyv.Johanns诉讼案的法庭最终判决,并执行2005年对1990年的《有机食品生产法》(OFPA)的修订建议。
最终法规将用在标有“有机”字样的产品中的人工合成物质的国家名单恢复到诉讼前的状况,即2005年对《有机食品生产法》进行修订时的状况。修订后,该最终法规的生效日为2006年6月7日,即该最终法规在《联邦纪事》上发表的日期。
该最终法规对《国家有机工程》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其目的是为了阐明一点,即:列在规定中205.606条款里的非有机生产的产品,可在标有“有机”字样标签的加工产品里作配料使用,但这种使用只有当这种有机产品不是市场上可以买得到的产品时才可以。最终法规对205.606条款修订后的生效日期为2007年6月9日。
最终法规还对《有机食品生产法》中的205.236条款进行修改,将大家普遍知晓的“80/20”饲料规定取消,并且2007年6月9日以后,牛奶不可以加贴有机标签进入商业流通。因此,过渡时期的奶品生产商,在整个奶牛由传统生产转向有机生产的最初的9个月里,不再能使用20%的非有机饲料。
最终法规进一步强调奶牛生产的转变,允许给转换时期的动物喂养农田作物饲料,但这些饲料须为已有3年有机管理经验的牛奶公司种植,并属于有机奶品系统计划中的饲料。该修订的生效期为2006年6月7日,即最终法规在《联邦纪事》上发表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