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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贸易投资管理体制(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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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边贸易投资概况据中国海关统计,2005年中国和巴西双边贸易总额为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20%。其中,中国对巴西出口48.3亿美元,同比增长31.4%;自巴西进口99.9亿美元,同比增长15.2%。中方逆差51.6亿美元。中国对巴西出口的主要产品为煤、焦炭及半焦炭、机电产品、电器及电子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电子技术、纺织纱线及制品、二极管及类似半导体器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自巴西进口的主要产品为铁矿砂及其精矿、大豆、钢坯及粗锻件、钢材、钢铁板材、纸浆、豆油、食用植物油、锰矿砂及其精矿、原油等。

  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中国公司在巴西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2.5亿美元,新签合同金额4.3亿美元;没有签订新的劳务合作合同。截至2005年底,中国公司在巴西累计完成承包工程营业额3.8亿美元,签订合同金额6.2亿美元;完成劳务合作合同金额776万美元,签订合同金额1891万美元。

  2005年,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中国在巴西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12家,中方协议投资金额为1643万美元。截至2005年底,中国在巴西累计设立非金融类中资企业89家,中方协议投资总额1.5亿美元。

  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巴西对华投资项目36个,合同金额1.4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2461万美元。截至2005年底,巴西累计对华直接投资项目384个,合同金额5.3亿美元,实际投入1.4亿美元。

  贸易投资法律体系巴西没有一部综合的贸易法,主要的进口措施都包括在《进口管理规定》,出口措施包括在《出口管理规定》中。与投资有关的法律主要有巴西《宪法》、《外资法》和《劳工法》等。

  贸易管理制度1.关税制度巴西是关税同盟南方共同体市场的成员,该组织由阿根廷、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组成。自2006年起,该组织开始执行包括全部产品的共同对外关税。共同对外关税在零关税到35%的从价税之间浮动,特定国家的几种有限的产品除外。

  2005年2月,巴西外贸委员会会议做出第5号和第6号决定。第5号决定宣布对原属于共同对外关税例外的资本货物、信息和通信产品并经证明在巴西不能生产的,进口关税将从4%降至2%(原属于共同对外关税的上述税则大类产品进口关税一般为14%)。第6号决定宣布对南方共同体市场4个国家均不生产的 3000马力以上的电力柴油机车实施零关税。

  2005年12月,巴西总统签发法令,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免征资本货物的部分产品以及软件产品等的工业制成品税。具体包括:(1)农用拖拉机、蒸汽锅炉零件、汽轮机零件、泵类零件、非电热的工业或实验室用炉、皮革制品的制作机器、冶金、炼焦、铸造机械等14种资本货,目前的平均税率为5%;(2)信息处理机器用的软件CD或DVD母片(不包括音像制品和其他软件),目前的平均税率为15%;(3)用于制作发票的机器,目前平均税率为15%。

  2.进口管理制度巴西政府要求所有进口商品都必须办理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措施针对那些不必进行严格贸易管制的商品,许可证的申请与递交报关单同时进行,且自动批准。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措施针对国家控制的商品和进口行为,申请通常要在货物装船前或视情况在报关前进行,需要出示各种文件和证明,并经相关机构会签。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的外贸秘书局负责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审批工作。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0天。

  投资管理制度巴西鼓励外资进入,并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1995年的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内外资之间的区别,规定在同等情况下,内外资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禁止所有形式的歧视待遇。

  巴西财政部国库局2005年11月发表公报称,巴西自2000年以全国货币委员会发布鼓励外资投资资本市场的政策后,近几年来一直在寻求进一步完善。鼓励措施包括三项主要内容:(1)扩大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由原来限定某些机构的投资者扩大至任何居住在境外的投资者。(2)简化注册手续,由原来需在证监会(投资注册)和税务总局(法人注册)分别注册改为只需在网上取得证监会的注册,注册时间也由原来的30天缩短至24小时之内。 2005年11月的下半月开通网上注册服务,在网上可以购买巴西的公共债券。(3)固定收益证券和不定收益证券两者之间可自由转换,不再被视为利润汇出。

  贸易投资管理部门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巴西出口信贷和信贷安全委员会隶属于巴西外贸委员会,目的是加快贷款发放速度,促进出口事业的发展。巴西外交部及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部门,财政部、农业部和卫生部也部分参与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联邦税务总局隶属于财政部,具体负责巴西的海关事务,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税的征收以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实施等。

  2005年1月25日,巴西政府宣布正式成立国家工业发展委员会和巴西工业发展署两个主管工业的新机构。国家工业发展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业、科技、外贸政策,以及发展工业、基础设施、增加企业竞争力的措施和项目贷款政策。该委员会直接对总统负责,由13个部长、社会经济发展银行行长、14个民营企业和劳动者代表组成。

  巴西工业发展署负责推动工业发展政策的执行,特别是在协调外贸和科技政策的基础上可以扩大就业的工业政策。该署接受发展、工业和外贸部的指导与管理,由审议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执行机构3个部门组成。

作者:佚名 来源: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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