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十一五”期间(2006-2010)国家环保总局计划制修订137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比“十五”期间(2001-2005)制修订的321项增加3倍多。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发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规划》,新制修订的环保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7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21项,国家环境标准样品109项,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19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1122项。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助理调研员王明良介绍说,环保工作技术性非常强,作为国家环保科技三大工作之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环保主管部门管理、执法的依据和尺度,是企业强化环保意识的自我约束手段,因此对一个国家的环保工作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