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设计原则、系统结构、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系统设备要求、信息传输要求、安全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电源要求、环境与环境适应性要求、可靠性要求、运行和维护要求等通用性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检测、竣工验收以及与之相关的系统设备研发、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其他领域的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可参考采用。
发布日期: 2006-12-14
实施日期: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