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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布第1号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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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日在京召开的月饼市场新闻通气会上,与会专家对修改部分作出了解释。

  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55-2005)于2005年9月2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批准发布。今年3月29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同意了中国商业联合会报批的第1号修改单,整个标准已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

  据了解,第1号修改单主要对两处作出了修改:即将9.3.2条款“单位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位总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合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厘米)”修改为“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包装材质应符合环保要求及食品卫生要求”;附录A“单粒包装空位测定”修改为“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的测定”。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耀说,对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改,是应广大月饼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的。修改后的检验方法简便、科学、可操作性强,方便企业自检、行业抽检和国家检验。由于月饼这种产品在外形上并不是一个规则的长方形,而大多是圆形,在确定单粒包装与外合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时非常麻烦,同时一个月饼还要前后左右测量6次才能确定这个实际距离,给企业自检以及产品质量抽检都带来了操作上的复杂性,修改后的标准更加科学简洁,便于操作。

  王耀指出,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个条文强制的国家标准,企业应当认真吃透首次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包括第1号修改单,高度关注保障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等的使用和标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生产出高质量的月饼产品。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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