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汽车质量方面的热点新闻频频曝光。中国质量协会将多辆某品牌国产汽车的刹车问题投诉通报给媒体,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了报告。媒体对数个品牌汽车的群发性故障的报道,将各界注意力集中到强制召回这个敏感词汇上。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今年上半年,国家质检总局共受理17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厂的21次主动召回,涉及车型25种,召回车辆6.2万多辆。记者认为,这无疑凸显了我国汽车召回法规的威慑力。但是,由于汽车召回法规自执行以来,尚未有一家汽车生产厂商的产品被强制召回,因此,我国汽车召回法规的威慑力并未完全显现。可以这样推想,如果21次主动召回涵盖了上半年所有应该召回的汽车,那应当是值得消费者庆幸的。可理智的消费者大概不会对缺乏足够监督的厂家诚信过高估计,上半年居高不下的汽车质量投诉就是反证。
值得各方关注的另外一条汽车召回新闻是,由于日本丰田汽车公司放任一款运动型多功能车存在缺陷而没有及时召回,日本国土交通省近日已正式要求丰田公司提交具体的改善召回处理制度的报告。由于丰田公司知情但没有及时召回,2004年8月12日,一辆这种缺陷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失去控制导致5人受伤。应当说,世界汽车巨头中一直业绩骄人的丰田这次危险地站在了诚信的边缘,再往错误的方向多走一小步,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不堪设想。
透视丰田在汽车召回上陷入被动的例子,我们不难发现,汽车厂家在处理召回问题时的态度、措施和时效,无不与企业诚信这一生存命脉息息相关。一步走错、满盘皆输并不是危言耸听。
另外,汽车召回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家性命。厂家对危及行车安全的汽车缺陷故意隐瞒,就是在赤裸裸地犯罪;厂家故意拖延主动召回的时间,就是在用消费者的安全博取“带血的利润”。还有一点,那就是厂家可以在法规和监督亟待完善的时候投机隐瞒缺陷,可纸包不住火,重金砸出的“危机公关”可以隐瞒一时,难以永远隐瞒。也许若干年后,有人会因为今天的隐瞒锒铛入狱或身败名裂,企业也会因为今天的隐瞒吞下亏损或倒闭的苦酒。
我国汽车召回法规正式执行已经近两年。第一个被强制召回的厂家是谁,成为消费者和媒体拭目以待的最大悬念。不管被强制召回的第一款车是进口车还是国产车,是合资品牌的车还是自主品牌的车,可以预计,厂家遭受的损失将远远超过召回法规对故意隐瞒缺陷行为的最高罚款3万元。媒体的曝光、诚信的丧失以及消费者的唾弃,将使这个品牌的汽车在市场上长时间陷入谷底。不知道汽车生产厂家有没有认真做过这种强制召回的风险评估,如果真认真做一下、想明白,也许下半年国内主动召回的缺陷汽车还会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