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际安全标准
国际标准组织投票通过了ISO 12648“印刷技术——印刷机械安全保障体系”。
这是国际标准组织第一次专门为印刷机械制定安全保障标准。该标准综合了美国国际化标准组织B65.1“印刷机械安全标准体系”和CEN制定的印刷机械标准草案,是巴西、日本、德国、瑞典、英国、美国等国专家数年工作的结晶。
该标准应用于印刷机械系统,包含辅助机械等所有机械驱动设备均由一个相同的控制系统控制。它对机械的设计和制造提出安全要求,并且讨论了印刷机械中众所熟知的危险事故,涉及机械防护装置、非机械危险事故保护、调节管理装置、警告信号装置等等。
二、欧洲安全标准
机械产品安全性是其进人欧洲市场首要必备条件。因此欧盟专门制定了统的欧洲安全标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把机械安全标准划分为A、B、C三种类型。为的是避免重复,并能有序迅速地制定出各类标准,使各类标准间便于交叉引用和相互参考,标准体系如下:
A类标准(基础标准),给出可用于所有机械的安全检查基础概念,设计原则和通用要求。
B类标准(分组安全标准),涉及一个安全领域可交叉用于广泛机械的一类有关安全装置:
——B1类标准,某一特定安全领域(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声)标准 ;
——B2类标准,有关安全装置(如双手操纵装置、联锁装置、压敏装置、防护装置)标准。
C类标准(机器安全标准),给出某一特定机器或一机组的详细安全要求。
欧洲机械安全标准A、B类标准大部分是由机械安全标准技术委员会(CEN/TC114)、电气标准技术委员会(CENELEC/TC44X)、人类工效学标准技术委员会(CEN/TC122)等承担制定的。C类产品安全标准分由不同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制定。
C类标准制定时,一般依据A类标准所规定的原则,按其产品的特点加以具体化,同时还注意充分引用B类标准。在特殊情况下,制定C类标准时,可不按B类标准的规定,但是标准中应规定出其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印刷机械安全标准
印刷机械制造商在获取CE标志时,可直接依据欧洲标准EN1010《机械安全—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的机器安全》,从产品的设计、生产阶段进行控制,确保投放欧洲市场的产品符合安全要求。该标准由五部分组成:
EN 1010-1。机械安全—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的机器安全第1部分:一般要求EN 1010-2。机械安全一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的机器安全第2部分:印刷机械和上光机械包括打样机
EN 1010-3。 机械安全一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的机器安全 第3部分:切纸机械。
EN 1010-4机械安全一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的机器安全第4部分:装订机械纸张加工和印后整饰机械EN 1010-5 。机械安全—印刷机械和纸加工机械在设计和结构方面的机器安全第5部分:生产和加工瓦楞纸板的机械。
本标准是由印刷与造纸机械标准技术委员会(CEN/TC198)制定的。标准遵守了《机械指令》的基本要求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法规,是可以直接用于指导机器设计、生产的C类标准。
本标准针对的有关机械危险防护及所覆盖的危险区域的安全措施,都是遵循人类工效学原理进行安全要求的。标准中的“定义—专业术语—符号—缩略语”与ENV1070 《机械安全术语》标准配套使用。EN1010-1对标准中所有类型的印刷机械、纸加工机械、辅助设备以及机械的一般安全规则和措施进行了规定。EN 1010-2至EN1010-5标准中涉及某一产品安全特性规定的要求,优先于EN 1010-1的相应规定。对于EN1010标准中没有涉及的印刷机械,可采用EN 1010-1标准中相关的规定。但是,单独使用EN1010-1标准不可能完全满足机器所有规定。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合格评定时,还应做出相应的补充。
另外,机械产品在无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时,EN12100-1《机械安全一基本概念,设计通则一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EN12100-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EN 414《机械安全—安全标准的起草和表述规则》、EN1050《机械安全—风险评价》等标准提供了进行危险分析评估信息。企业可以依此分析产品可能产生的危险,在采取适当措施时,需要注意充分使用已颁布的B类标准及各成员国的相应标准,才能确保产品达到法规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如果使用欧盟成员国所颁布的标准,那么仅对相应国家有效,用于其他国家时,只能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