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爱普生公司在美国提起“337调查”诉讼,状告中国16家耗材企业在美国销售的耗材侵犯了爱普生的知识产权,引起了业内外人士的极大反响。目前此事已进行了近4个月,最新的情况怎样?中国企业的应对状况如何?爱普生利用美国“337调查”法律条款状告中国企业的真正原因是什么?目的何在?本报记者近日独家专访了有关此次耗材调查案的涉案中国企业代表、行业专家及法律专家。
采访对象:
臧晓钢,珠海纳思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龚滨良,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宋崇宇,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
(特别说明:为采访到重要的当事者之一爱普生公司,根据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的要求,6月15日记者发去了采访提纲,并3次电话催促,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采访事宜仍在请示总部中。)
应诉:中方反问190个问题
记者:据了解,纳思达公司是目前惟一应诉的中国企业,请问臧总,现在案件的进展情况如何?
臧晓钢:今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受理了3起在美国的日本精工爱普生公司状告16家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销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其11项专利权的案件,要求ITC以 “337”法律条款调查所有涉案的中国企业,并对中国所有在美国市场销售墨盒的企业执行普遍的永久排除令。从这一刻开始,就意味着纳思达和中国众多的从事耗材生产的企业不得不同日本爱普生公司开始了正面交锋。此案在美国“337调查”的历史上也算是一个大案。爱普生的目的就是要在美国市场上对中国一个行业的整体排除。
目前的情况是:16家被告的中国企业中,纳思达已正式应战了,每月的律师费用高达几十万美元。爱普生状告纳思达有11项侵权,并向我们提出了167个需调查的问题,纳思达都一一作了答复,并提交了没有侵权的事实依据,同时,纳思达也向爱普生提出了190个问题,要求解释。目前,纳思达的证据已经提交完毕,在未来的证据交换中,纳思达应爱普生公司的要求还不得不提交公司最核心的资料,包括产品原始设计思想、设计的技术依据、设计图纸、制造技术和生产原始报表等,以表明纳思达没有侵权的事实。
意图:爱普生“跑马圈地”
记者:两年前爱普生就和中国某知名企业打了一次官司,迫使该企业退出了美国市场,这次卷土重来选择“337调查”的真实意图是什么?
宋崇宇:实际上是体现出了原装厂商对于通用耗材厂商的集体打压。这两年,爱普生公司对于个别通用耗材厂商已经在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都展开了一些诉讼,并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诉讼就是以侵犯知识产权为借口,而这也正是此次“337调查”的铺垫。由于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软肋颇多,致使爱普生觉得在美国对中国企业提请“337”调查的胜算很大。
臧晓钢:应该说爱普生选择在这个时候,利用美国的“337”法律条款,在美国本土状告中国耗材企业是早有预谋的,他要借用美国的法律来打垮中国的耗材制造产业,将中国的企业、中国的产品从世界高端市场赶出,使国际市场上的大经销商担心有法律纠纷而不敢再卖中国的耗材,达到其打击兼容耗材,垄断市场的目的。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据了解,爱普生在美国的许多专利保护申请到2007年就到了保护截止期限,而“337调查”的结案时间快,一般在一年左右时间里就可结案。他们现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诉讼,申请使用普遍的永久排除令。也就是说,要抢在专利保护时间失效之前“封杀”更多的竞争对手,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
第二,此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企业投诉过爱普生的一些专利保护具有明显的垄断性,且对中国的消费者有悖诚信的原则。比如,爱普生在墨盒上加装了只有爱普生打印机才能识别的加密芯片,增加兼容墨盒制造和跟进的难度,以此打击竞争对手。他们生产的墨盒残留余墨达30%以上,但却强迫中国消费者支付残留余墨的费用。他们宣称,原厂打印机只能用原厂的耗材。在中国市场的媒体上,他们将国产兼容耗材同假冒、伪劣的耗材产品归为一类,误导中国消费者,垄断性十分明显,在中国市场上的霸道行为处处可见。据了解,欧盟相关的法律已有规定: 2007年对于这类的含加密芯片耗材是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的,我们期待中国的相关法律也尽快出台。
龚滨良:据我们了解的情况,爱普生公司在耗材行业的专利申请保护方面可以说是不遗余力,无论大小都囊括在“保护之篮”,有些已经是其他公司在早些年都有的专利技术了。其目的就是在中国企业还不太注重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进行“跑马圈地”,选择时机向中国企业发难。
根本:中国“货硬法律弱”
记者:近年来“337调查”事件在中国大陆的数量不断增多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龚滨良:每年在美国有关“337调查”的案件有20起左右,而针对中国产品的投诉就占了将近一半。产品质量高价格又便宜的中国产品已经给一些企业的垄断市场带来了竞争压力,所以,选择中国企业薄弱的知识产权环节作为进攻手段就不足为奇了。
宋崇宇:“337调查”增多有多种因素。从我们接触到的企业对相关法律咨询上来看,首先是因为许多厂家对于应对的程序、可能的结果以及意义都缺乏论证和必要的了解,加之应对成本不低,匆忙退出应对,因而造成了行业的被动和整体软弱。
其次是中国企业对国外一些具备传统优势的企业正构成越来越多的威胁。据我了解,由于中国耗材产品质量在不断提高,而且还具有成本优势。因此,在质量、数量等方面都对国外企业构成了竞争压力。爱普生借用法律手段加强竞争就不难理解了。
臧晓钢:单从世界耗材行业的发展状况,我们也不难看出此类案件在中国大陆不断增多的原因。目前,中国耗材规模生产的企业就有300家以上,这些企业技术成熟,产品质量可靠,已占据了世界市场近40%的份额,而产品价格却只有原装耗材的一半左右,质优价廉就迫使爱普生寻找另类途径进行进攻。
其实,近年来,中国耗材行业的专利技术也在逐年增多,有些还是国家的“863”计划项目。像纳思达公司在5年多的时间里,已申请的专利就有200多项,目前已批复的有150项之多。在许多关键技术上,中国企业也是尊重爱普生知识产权的,如纳思达生产的能够用在爱普生打印机上的墨盒,就完全避开了爱普生的专利。即使这样,为了垄断市场,爱普生公司仍然告中国企业侵权。逼迫企业花费巨大的费用同其打官司,借此拖垮中国企业。
龚滨良:我们现在吃亏,有些是吃在我们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些是吃在我们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的薄弱环节上。许多用户投诉爱普生的墨盒不能完全回收,余墨达到30%甚至更多。比如,在装有多种颜色的彩色墨盒中,如果一种颜色的墨用光了,其他颜色的墨即使没有使用仍然视为空墨盒,造成的浪费和环保危害是很大的。中国在2001年8月就提出了这个问题,4年后美国提出类似问题,爱普生主动给予美国客户每台打印机45美元的补偿,而在中国,爱普生称中国没有类似的法律规定,许多使用这样打印机的用户至今未得到分文补偿。
记者:为什么我们不生产自己的打印机来解决耗材的问题呢?
臧晓钢:关键就在这里,仍然是垄断市场的问题。国外打印机制造厂家将拥有高科技含量的打印机的价格在中国卖成了“地”价。通过加装加密芯片等手段,将技术含量甚低的配套耗材的价格卖成“天”价。可以想象,一台技术十分先进复杂的电脑打印机却与技术简单的一套打印耗材的价钱相当,这“一低一高”,致使中国企业不可能再进入打印机制造(除了针式打印机)行业了,这样的行业垄断局面持续下去,中国将不可能发展自己的打印机制造产业!
所幸的是,不像激光式、喷墨式打印机,在针式打印机上,中国自己的打印机产品发展迅速,在国外垄断尚没有完全形成时候就占领了国内大部分市场,这是仅存的中国打印机产业的骄傲。
结果: 60%的中国企业面临破产
记者:那么这场官司将会对中国的耗材产业造成怎样的影响?
臧晓钢:众所周知,在国外打官司就是在打“钱”,作为对手的爱普生公司财力十分雄厚。尽管纳思达对自有专利技术的墨盒产品很有信心,但对官司的结局没有充分的胜算把握,也许最好的结果是和解。
未来的市场形势,对于中国耗材产业而言,不容乐观。大部分耗材生产企业由于失去了巨大的美国市场只能转向国内打价格战,许多企业已经出现了经营危机。据有关专业人士估计,将有60%的中国耗材企业会因此而破产倒闭。
最悲哀的是,这次中国耗材行业没有团结起来共同应诉,不像几年前温州企业抱团出击打赢了打火机“337调查”案。一些企业以为这次没有成为被告就还可将其产品卖入美国市场,不明白“337”条款执行的是普遍的永久排除令。还有一些企业以为不打官司,退出美国的市场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你退一步别人就进一步,今天,他们在美国市场上告你,明天,他们会追到欧洲的市场上告你,而后天,可能就在中国的本土上起诉你了。他们就是抓住了中国的大多数企业都有不愿意打官司、担心费用的心态。
龚滨良:许多企业因为拿不出大笔的资金,所以采取了自动放弃,这也意味着这些企业将失去在美国的市场。作为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业委员会,我们没有把中国耗材企业整合到一块,工作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主要也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
前几年,中国天威公司和爱普生打官司,付出了1500万美元的代价,但天威并没有被打垮,通过打官司锻炼出了一个更加成熟的天威。前几天我还和纳思达的董事长讲,相信通过“337调查”案件,也会锻炼出来一个更加成熟的纳思达。
未来:寄希望于国家标准
记者:从行业、厂家以及法律的角度来讲,如何应对不断增多的“337调查”以获得更多的国际贸易机会?
宋崇宇:我以为,首先是企业要敢于应对。要意识到一旦应对成功,则不仅市场得到了维护甚至于开阔,而且会使申请者在经济、名誉等各方面造成一定的损失,进而使其他潜在的申请者“望而却步”。
二是企业一定要强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努力掌握和研发新技术,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防范。只有这种内在实力增强了,企业应对各种调查的能力才可以真正得到提高。
三是多研究国外及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如,有针对性的进行研发和专利申请,使自有技术在产品性能等方面避开“途径”冲突。
四是行业协会应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在行业标准的制定、行业法律知识的普及、重大事件的协调和组织等方面,行业协会应该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臧晓钢: 希望在应对日益增多的国际贸易纠纷中,中国企业能攥紧拳头出击,行业协会能发挥导向、凝聚作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希望中国耗材行业标准能尽快出台。
产品的竞争,更重要的是环境的竞争,而标准,就是一个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像中国的电视机、手机等都有自己的标准,能够为中国产品同国外产品在同一竞争环境下同台竞技提供政策、技术保障。而耗材行业标准从2000年开始制定到今天已经6年了,还迟迟没能出台。我们希望国家标准能早日出台,以拯救我们国家的耗材和打印机的产业。
龚滨良:其实,耗材专业委员会在推进耗材产业的发展、规范行业发展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比如,针对爱普生公司喷墨盒中漏斗形状的密封件专利(专利号ZL95117800.8)在中国提出的62项权利保护申请,耗材专业委员会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2006年6月1日,62项不合理的权利保护申请已被全部取消。
6月25日~27日在珠海召开的Remax国际打印耗材论坛会议上,众多中国耗材生产厂家形成了共识:未来兼容耗材的产品将是中国企业的天下,中国不仅要做耗材生产的大国,更要做技术专利的大国。
至于臧总提到的中国耗材行业标准,目前也正在制订当中,由于牵扯到多方的利益,不便透露更多的信息。但未来的标准会着重在引导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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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337调查”
“337调查”因美国的《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而得名,条款明确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对进口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裁处。其中的不公平贸易做法的重点是有关知识产权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被诉人的产品侵犯美国法律保护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的行为,只要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者正在建立相关产业,就可能被判断侵权。国外企业在美国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作为申诉方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337调查”。
1996年以后,美国每年都对中国发起“337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