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已经近两月了。该制度的实施,已成为当前蔬菜和水果出口最严重的技术壁垒。我国每种输日的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都面临着500至1000多项的农用化学品残留限量标准的考验。
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据商务部统计,2005年我国对日出口食品、农产品79.3亿美元,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量的29.2%,其中输日果蔬及其产品货值共约20亿美元,约占我国输日食品、农产品总量的1/4 。
日本自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的这项新制度对食品中农残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和严格。如何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
据了解,当前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订并推广的我国良好农业规范 (ChinaGAP) 系列国家标准已于200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并在广大果蔬出口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模式。专家指出,通过运行良好农业规范(GAP)标准和HACCP体系,可以实现对出口蔬菜和水果中农业化学品的有效自控。
以实施果蔬良好农业规范标准为例。该标准包含了农场管理的几乎所有方面。首先,果蔬GAP标准运用了风险分析的原理对种植基地进行选择,标准要求风险评估报告中应对每项确定的风险都标明其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是否有预防或控制风险的措施,并有纠正措施以减小新种植基地所有确定的风险。通过土地风险评估、灌溉和施肥用水的风险评估和大气等基地的环境条件的综合考察和检测,就可以选择出合格的输日产品的种植基地,以此建立起标志、记录和追溯系统。
其次,果蔬GAP标准从繁殖材料这个关键控制点上进行了规范,对品种、种子和根茎的选择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如购买的种子应有种子质量保证文件,应包含品种纯度、名称、批号和销售商等内容;购买的繁殖材料应有国家认可的植物检疫证明,有质量保证书或生产合格保证书;转基因产品应标明身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从源头上寻求了减少农用化学品使用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方法。
第三,果蔬GAP标准对农用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9个方面的详细分析,以达到农用化学品使用的有效自检自控。其中对植保产品的选择特别提出了“农场应采取措施使其销售的产品满足预期消费地最高残留限量(MRL)的要求”。
标准同时提出,植保产品化学品的使用用量应按照标签的说明并准确计算、配制和记录;所用器械应处于良好的状态,应每年校准,按照标签说明正确混配植保产品,保证混配器具充足。
果蔬GAP标准还要求在采收和农产品储存、加工和处理的环节,如果使用农用化学品(生物灭杀剂和蜡等植保产品),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据介绍,在输日蔬菜水果企业源头管理中推行的蔬菜和水果良好农业规范标准,选择安全的基地、适宜的品种、规范农业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不仅将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进程,而且会使高风险果蔬的源头管理更加科学化。通过蔬菜和水果种植过程的自控,结合农业生产和加工全过程的风险分析,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检验证,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农残检测的盲目性,节约了成本;另一方面又满足了产品消费地食品安全的需要,这将是出口蔬菜和水果企业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