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2日,韩国建设交通部(MOCT)发布了“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法律草案。
该草案对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做出以下修订:引入对双层公共汽车的要求,如内部高度、总宽度、灭火器、最大倾角、紧急出口。(预计生效日期:对于生产或进口的车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额定座位数量超过15人的公共汽车,过道有效宽度应至少30cm。(预计生效日期:对于生产或进口的车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放宽受转速装置要求管制的机动车辆;最大有效载荷为1吨或小于1吨的商用卡车排除在转速装置要求之外。(预计生效日期:颁布之日)。对新的牌照引入照明装置要求。(预计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日)。拟批准日期:2006年10月1日,拟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