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自8月1日至11月30日,质检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是针对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现代化生产加工方式与自给自足的生产加工模式并存,实施有效监管难度较大的现状,特别是针对食品小企业小作坊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开展的。重点突出广大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尤其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比较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和村镇地区。质检部门将从8个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一是及时将无证无照企业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的,督促其尽快取证,纳入日常监管。二是坚决取缔大中城市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对小城镇及周边地区的无证企业,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限期整改。三是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四是强化引导帮扶,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五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六是强化开业歇业申报制,对季节性、临时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七是严密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企业要满足保证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八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专项整治的实施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集中力量,针对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做到“摸清底数、两严一打一提高”,即摸清基本数量、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严密监管、严格责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8月1日至9月30日为全面调查摸底阶段,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种类及条件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全面建立企业基本档案,实行动态监管。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食品生产的特点,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将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三无”食品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