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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塑料袋反倾销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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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小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毅处获悉,欧盟对我国塑料袋反倾销调查终于有了终裁结果,在这个历时一年、涉案金额3亿多美元的案件中,我国应诉企业共有106家,10家被抽样调查的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从0到15%不等,而对于应诉企业中未被抽样的企业,欧盟则给予他们10%左右的反倾销税率。

  张毅说,按照欧盟方面代理律师的解释,在抽样的10家企业中,有9家被赋予市场经济待遇,只有1家没有得到市场经济待遇,税率为15%,而应诉企业中未被抽样的企业,也都被给予了相当于市场经济待遇的税率。没有应诉的企业应该适用15%的税率。“这相当于105家企业取得了市场经济地位,应该是中国企业取得欧盟市场经济待遇最多的一起案件,”张毅对记者说,“欧盟化纤布一案中有20多家中国企业取得市场经济待遇。”

  张毅表示,欧盟还没有公布详细的终裁报告,因而目前还无法得知税率是如何计算的。此次的结果比企业预想的要好,大部分企业觉得“勉强可以接受”。张毅认为,这一结果也体现了欧盟反倾销政策的灵活性,由于皮鞋反倾销对中国打击太大,塑料袋案件的相对较好结果也被人们认为欧盟是在“找平衡”,“消一消中国的火气”,以免发生难以缓和的矛盾。

  据了解,欧盟对中国产塑料袋的反倾销调查始于一年前。2005年6月30日,欧委会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公告,应欧盟30个塑料袋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袋(乙烯聚合物制品和其他塑料制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04年1~12月。在此之前,中国的塑料袋生产企业已经被美国的反倾销大棒伤了“筋骨”。绝大部分企业在2004年6月美国对华塑料袋反倾销案中被裁以高额关税,基本失去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可能。

  据外电报道,事实上对于从亚洲进口聚乙烯塑料袋,欧盟内部不同利益团体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德国塑料袋生产商表示,照目前的态势发展,5年后欧洲该产业的生产商将所剩无几,他们认为,“中国的倾销行为”使欧洲相关产业损失约5万个就业岗位。

  但是,欧洲的主要零售商和进口商显然无法接受生产商的论调,他们的观点是政府不应该保护没有竞争力的本地塑料袋制造业。2005年12月,英国零售商联盟曾集体致信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抗议欧盟威胁对中国产的购物塑料袋征收反倾销税。零售商们在信中呼吁曼德尔森顶住来自各成员国的压力,不要向中国制造的塑料袋以及皮鞋等设置障碍。他们表示,如果欧盟通过此项反倾销政策,那么零售商将首当其冲背负沉重的负担。对于竞争力差的欧洲塑料袋生产厂家的保护,将损害消费者和那些已调整适应竞争压力的生产者的利益。

作者:何晓曦 来源:国际商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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