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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将推行统一的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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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家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但实际工作中有不同的环保节能产品标志,使政府采购部门感到困惑。为此,笔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

  国家认监委与国家标准委正在制定节能与环保方面的相关国家标准,以规范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同时为政府采购提供依据,国家认监委针对目前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纷繁不一的情况,将于近期采取措施,规范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制度。同时,国家认监委已与国家标准委协商,大力促进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

  在节能评价标准方面的现况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存。某些领域标准较完善,如国家制定并发布了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家电产品以及中小型电动机、清水离心泵、通风机、空压机等工业耗能产品的能效标准,规定了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另外,在现行的非能效国标、行标中,也有节能降耗的相关要求。关于环保领域的标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环保型产品标准,但已在一些产品性能标准中规定了环保的相关要求。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在这些领域内制定国家的统一标准。

  开展节能产品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认证工作将是今明两年重点工作之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议》提出“十一五”要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还提出要“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性淘汰制度,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在报送“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今明两年能源工作要点》中,已将“大力开展节能产品和可再生能源产品的认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统一部署。

  节能和环保产品认证是自愿性产品认证

  产品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我国实施的是强制性认证与自愿性认证相结合的产品认证制度。这是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确定的。这项制度的监管职能在国家认监委。

  对于目前有关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认证标志纷繁不一,哪些是法定认证机构的疑问,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指出,法定机构就是国家认可、审核、批准的、在相关领域内被授权开展业务的机构。目前,国家认监委已经批准了一些认证机构从事节能和环保产品的自愿认证工作,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认证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等。这些机构使用的是机构自愿性认证标志,认证技术规范采用的是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补充技术要求。

作者:任宣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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