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82-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8、4.2.4、5.2.5、5.3.4、5.4.4、6.3.6、6.3.7、7.2.3、9.2.5、9.2.6、11.2.3、14.3.1、14.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