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受森林病虫害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国家林业局的数据,美国白蛾、松材线虫及其他以木材为媒介的“进口”害虫,每年给我国林业造成的损失达百亿元之多。这些洋害虫的主要通道,就是进境货物的木质包装。
在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后,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对进境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提出了要在出境前按照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等。新规定的实施,对进一步提高我国进境把关效能,有效防止林木有害生物传入,积极转变检疫监管模式,加快通关验放速度等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一些过去我们不曾注意的新难点和新问题也随之呈现。
新规定对企业诚信度依赖性增大,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联网查询系统迫在眉睫。木质包装不是货物,但它却与货物密切相关,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几乎都有木质包装。因此,在我国新推出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中,对输出国或地区要对出口木质包装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专用标识问题,均作了严格的规定限制。为顺利通关,绝大部分企业能按要求对拟出口的木质包装材料进行处理,但处理过程是否规范、处理结果有无监督鉴定和有无潦草应付走过场现象等都较难查证。
据官方媒体报道,在已加施IPPC专用标识的木质包装物内发现活的有害生物事件,已多次先后出现在多个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木质包装上所看到的IPPC标识,是代表着已经按要求进行了除害处理,还是仅作为一张通关标签,有无掩人耳目的嫌疑等,这些都需要把关人员对企业诚信度的了解和把握。因此,在继续对国内木质包装加工企业采取“建立出口企业档案(备案)+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抽批检验)+日常监管”的制度下,应尽快对国内外生产加工木质包装的所有注册企业,建立起诚信档案和联网查询系统,随时记录各种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为一线把关人员在最快的时间内提供最全面的企业诚信记录,这对加快通关验放速度将产生决定性作用。
IPPC专用标识科技含量低,对日常检验检疫工作和环境保护将带来隐忧。根据新规定,所有的贸易出口国(地区)均必须在木质包装材料上加施全球统一的IPPC专用标识。但该规定实施以来,有些国家对IPPC专用标识要求落实不严,如还有圆形的IPPC标识。在现场查验中看出,一些国家所加施的IPPC专用标识手段都十分简单,科技含量较低,对检验检疫人员及时准确地辨别真伪非常困难。同时,专用标识及所包含的内容也过于简单,很容易被仿制,这就给少数企业急功近利和偷梁换柱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
木质包装的再次利用,对快速判断是否存在二次污染增大难度。从现场查验看,在一些A国进口的木质包装上经常可以看到B国的IPPC专用标识。遇到这种情况时,如能对新加施的IPPC专用标识作出已对该木质包装重新进行了除害处理的准确判定后,如无异常应及时通关放行。但问题的关键是,是否存在二次污染的可能性,对再利用的木质包装输出国或地区是否需要进行再次熏蒸并加施其专用IPPC标识等,业界内是否达成了共识和一致认同的做法程序。如果不统一,如何判定有害生物再次侵染木质包装的可能性,怎样把握判定标准,严格控制有害生物传播等问题,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