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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后年新车上牌须达国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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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28日上午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从7月1日开始,南京新车上牌全面实施国Ⅱ标准,达不到标准的车辆不得上牌。而从2008年开始,南京所有新车上牌都必须达到“国Ⅲ”标准。

  据了解,从7月1日起,南京将对2.5吨以上、3.5吨以下或者7座以上的第二类轻型车执行国Ⅱ排放标准。在此之前,从2004年开始,该市已对重型车、2.5吨以下或者6座以下的第一类轻型车执行了国Ⅱ标准。至此,南京所有新车上牌全部执行了“国Ⅱ”标准。据南京机动车污染治理办公室人士介绍,机动车污染物总量的80%是由20%尾气严重超标的车辆排放的,为减少现有高排放车辆对城市大气的污染,南京将对车辆实施绿色标志制度,对高污染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具体做法将按照国家要求和上海等城市的做法,计划明年起对所有车辆实施分类标志制度,排放达标车辆加贴绿色环保标志,对不达标的高污染车辆实施限行措施,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办法。另外,从下半年开始,南京还将建设机动车排放监测系统,对在用机动车排放实施有效监控,全市所有车辆在进行安全年检时,都必须执行按国家新标准进行的尾气检测,对严重超标排放的车辆要求自行治理。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南京在用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5万辆,加上外地车、军用车辆等,总量达80万辆以上,而根据有关部门预计,到2010年该市机动车保有量将达128万辆,因此控制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是迫在眉睫。

作者:陈春林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0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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