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昌乐县桶装饮用水企业生产行为,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县桶装水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山东省昌乐县质监局召开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县9家桶装水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次整治活动为期三个月,共分企业自查、质监部门连续多次检查和验收三个阶段进行,期间将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本次行动检查的重点企业为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饮用水桶生产企业及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旨在严厉查处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桶装水的生产者;严厉查处使用无证水桶、使用非食品级的PC桶、食品级PET(学名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桶和用废旧塑料、劣质废料、废弃光盘甚至洋垃圾等制成的“黑桶”的行为;严厉查处不能保持获得生产许可证时的生产条件的行为;对未获证企业,一律取缔,加大查处力度。
会后,昌乐县质监局与企业签订《桶装饮用水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