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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积极构建五项质量强县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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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二四八”质量强市行动方案,浙江省缙云县早预谋、早启动,建立五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缙云县情,建立了三个层次的工作领导机构,在政府领导层面,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11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在牵头组织层面,成了工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四个工作组;在部门乡镇落实层面,各部门、各乡镇成立了领导机构,出台工作制度,全县形成了组织完善的质量强县推进工作机制。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县政府组织各部门、乡镇,制定了《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的决定》和《缙云县质量强县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四大牵头部门组织制定工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行动方案。

  三是强化目标考核。县政府将质量强县工作列入对各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各方责任。

  四是完善激励引导。县政府出台了《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培育与质量提升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缙云县县长质量奖评价管理办法》,并组织了首届县长质量奖的评审,引导建设质量强企和质量强业。

  五是建立保障机制。县政府将质量强县工作经费、投入资金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形成完善的质量强县工作保障机制。
作者:佚名 来源:丽水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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