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晚媒体曝光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问题馒头”之后,山东省威海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辖区内馒头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威海市质监局稽查局快速反应,立即部署开展了针对辖区内馒头等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规定为重点:查阅企业相关记录,核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以及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
执法人员对企业原辅料库、生产车间、发酵蒸煮间各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企业违规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违规行为。企业负责人称他们公司生产的“混合面”馒头都是小麦粉、玉米粉、麸皮按比例混合,并不人为添加色素染色,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原料库内未发现人工色素等。
威海市质监局要求企业严格依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并向提交书面自查报告。
威海市质监局将继续开展同类产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