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延吉市质监局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农业用硫酸钾”化肥案件,并将其59吨假冒化肥全部追回,为农民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3月21日,延吉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延吉市朝阳川镇的延边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农资商店,发现库存“农业用硫酸钾”化肥15吨,其化肥没有合格证、生产日期和批号,而且包装粗糙,字迹模糊,该化肥涉嫌存在质量问题。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经销的化肥进行了随机抽样。
3月23日,该公司副经理吴某主动投案自首。据其交代,从2010年12月开始,吴某将该公司以前购进的某品牌化肥包装袋样品发给外地制假人员,让对方制作包装袋,装进假化肥,以每吨1000元的低价(这个品牌化肥进价每吨3200元)购进59吨,共用了6万余元。为骗过总经理,吴某自行制作假购销协议和收款凭条,报账时按正常价报了21万余元,侵吞多报出的14余万元货款。之后,将假化肥以每吨3800元价格销售到汪清、安图等地4家分销商及个别农户,其中销售给分销商处39吨。
经延边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该样品所检氧化钾等项目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