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庐江县质监局与庐江县工商局召开联席会,决定从四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食品小作坊许可证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规定建立,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小作坊发证,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小作坊发证,未取得小作坊行政许可证的将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和销售。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