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2月18日在京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视频工作会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周生贤说,重金属污染防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儿童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抓住全面启动实施《规划》的契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秉持民生为要、环保为民的理念,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重点任务,全面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周生贤指出,《规划》遵循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控理念,明确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目标,即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重金属相关产业结构,基本遏制住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划》还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和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周生贤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保护的大事,全力以赴抓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抓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政策措施,依靠科技进步和严格执法监督,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省(区、市)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按照“一区一策”原则,编制各重点区域的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防治措施和资金。二要制定办法,严格考核。环境保护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对《规划》实施达不到要求的地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突出重点,从严惩治。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今年九部门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各地要加强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特别是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铅酸蓄电池、铅冶炼等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排查,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警示一片,坚决把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环境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四要源头防范,严格准入。科学调整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相关项目。组织好重点区域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行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并将其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重金属行业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今后,凡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重大污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五要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信息公开、群众安抚和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会议。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内蒙古自治区等14个重点省(区)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