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山东省青州市质监局结合辖区内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现状,积极落实多项举措,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
宣传开路,营造氛围。一是组织面向企业法人、员工的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法律法规、标准和检验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印发“告知书”、“承诺书”等活动,引导企业依法依标生产经营和严把产品质量检验关,使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法治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二是开展“四进”活动。利用质量月、安全月、计量日、标准化日等活动。开展质量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四进”活动,进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宣传。
理顺工作,指导衔接。一是加强质检、计量、标准化、组织机构代码、特检、信息、认证等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质检系统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以实施标准化战略、名牌战略和创建质量奖、名牌和标准化良好行为为契机,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着力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竞争力强的标杆企业,带动广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监管,深入推进。围绕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突出以工业产品、食品等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特种设备、涉及民生和安全的重要计量器具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为重点的监督抽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加大监督抽查的后处理力度。围绕质量安全风险防范与控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管理常态的工作机制,实施由被动处置向事前风险监控转变。
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加大对生产制造假冒伪劣食品、农资、机械等关系健康安全、国计民生、社会和谐、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和计量违法行为、认证违法、无标生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区域整治工作。按照“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对行业性、区域性质量问题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区域整治责任体系,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
全民参与,共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宣传一批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同时畅通12365质监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