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斯里兰卡保健营养部和食品控制管理局宣布制定了食品辐照法规。该法规内容分为7部分,分别为:通则、食品电离辐照处理、食品辐照控制、批准食品辐照及良好辐照规范、标签、再辐照和辐照食品进出口。其中包括各辐照的食品合格的最大及最小标准。 该法规已于2006年5月1日批准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