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部署,结合职能,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围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两大中心任务,认真做好基本药物新标准提升、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群众使用基本药物安全有效。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做好基本药物新标准提升有关工作。监督省内企业完成好纳入国家局基本药物新标准提升范围品种标准提升工作,监督药品生产企业执行新质量标准,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执行情况按责任书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抓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配合完成基本药物国家评价抽验,完成好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除国家159个基本药物评价性抽验外的148个基本药物和全省补充的148个品种进行全覆盖抽验,及时发布基本药物监督抽验结果,实现基本药物“全覆盖、全方位、全品种”抽验。
三是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确保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全部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按规定做好对药品的赋码工作。监督药品配送企业对所经营的相关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做好核注核销及预警处理工作。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的维护,确保2011年4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动对生产、流通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四是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设区市、县两级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市级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健全现有的监测机构,加强力量,充实不足;着手研究县(市、区)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加强对国家基本药物和全省补充目录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努力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延伸到最基层医疗单位,重点加强96个试点单位监测工作,确保不良反应监测数量稳中有升,报告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