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兴湘战略,根据《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湘政发[2010]40号)和《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2011年度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以下简称“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为我省质量振兴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类为质量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都可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申报时间
1、为确保申报单位及个人的基本条件满足《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市州质监局应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本地区拟申报单位及个人基本情况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
2、单位及个人申报材料应于2011年9月25日前报送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由各市州质监局受理,报当地政府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如材料不实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1、各市州局要认真总结2010年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2011年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的宣传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2、请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填报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和个人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
4、有关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申报表格可登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hn315.gov.cn)进行查询和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长征、刘娜
联系电话:0731-85507143、85354549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新建西路41号 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传 真:0731-85507143
电子邮箱:liuna12365@126.COM
附件1:《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
附件2:《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