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直作为重中之重的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得到湖北黄冈市政府的重视,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全面提升黄冈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冈市质检所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监督管理抽样检验工作,做好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抓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2011年度市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监督管理抽样检验计划表》,并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验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抽样检验责任,同时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安全检查,对抽检情况采取日日汇总、每周报的方式,全力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维护黄冈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习,完善队伍建设。为确保检验工作科学准确,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当前用于食品检验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了全面梳理更新,替换了部分新废止的标准文件,使检验标准技术文档保持了最新的版本,并对《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充实业务知识,为抽检提供规范信息支持。
三是有效巡查回访,推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巡查力度,开展有效巡查。全面落实原辅材料进货验收、购销台账登记、出厂检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并对企业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同时,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补充、完善企业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能动作用,强化内部质量安全和质量管理,从而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