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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肋般的积分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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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的同时,还能积累相应的积分,并换取各种礼品。时下各银行、商家推出的积分换购活动的确让人心动,但这“看起来很美”的积分换购到底能换些什么呢?

  换来“三无”产品

  天津的杨先生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每消费一定金额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可换取不同的礼品。刷卡消费近半年后,杨先生拨打该银行客服电话,打算用8400分换一个健康计步器。但收到礼品后,杨先生仔细查看发现,这个健康计步器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上都没有生产厂名、厂址和产品合格证,是典型的“三无”产品。于是,杨先生打电话向银行交涉,对方表示,这种产品是他们定点生产的,质量应该有保证。杨先生提出退货,对方不肯答应。杨先生认为,当初他是根据银行发来的积分函宣传单选择礼品的,可是实物和宣传单差别很大,银行有欺诈嫌疑。“积分兑换也是一种消费,银行不能糊弄消费者。”杨先生非常气愤。

  北京的李女士也有类似经历。李女士办了一张京客隆会员卡,在超市购买东西可以积累积分。李女士用一年的购物积分换回来一瓶醋。“回家一打开瓶盖就闻到一股怪怪的味道,做菜时放了一点儿,弄得菜都没法吃了。”最后,这瓶醋只好被倒进下水道。

  在推销积分卡的时候,商家总是将换购计划说得很好,“几千种精美礼品等你拿回家”,但消费者最终拿到手的实物却与宣传上的图片大相径庭,甚至会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往往因为这是“免费”的,而且维权成本又很高,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会想到主动找商家理论,也不会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积分越来越不值钱

  家住重庆的陈小姐办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为了攒积分,她买东西一般都刷卡,刚用了一年多,就刷了1.3万多元。按照招商银行的积分规则,每消费20元可以换1分,也就是说,陈小姐的卡里总共攒了600多个积分。到银行网站上一看,陈小姐有些哭笑不得。一个手提袋需要600积分再加52元才能换购,相当于刷了1.2万元,还要再加52元才能得到这个袋子。“如果到市场上直接购买的话,这个手提袋售价也就几十元。”在该银行的网站上,陈小姐看到,一个普通的纸巾盒居然需要4300积分,也就是要消费8万多元;一个豆浆机需要14500积分,即消费29万元,而该型号豆浆机在淘宝网上的售价还不到300元。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银行信用卡的消费积分累积规则为每消费1元人民币,便获得1个积分,如果是贵宾卡则可在同等消费数额下获得更多的积分。但各银行同时又规定,持卡人买车、买房、批发等大额消费又不予计算积分。多数银行积分兑换礼品对积分数额要求较大,12万分兑换一个迪士尼书包、47万分兑换一个三洋电饭煲、184万分兑换一把飞利浦剃须刀。算一算,如果以每月信用卡消费5000元计算,每年积分为6万分,要想换一个书包,需要两年;换电饭煲,需要7年;换剃须刀,则需要30年。

  积分兑换商品比例的提高,意味着消费者兑换同样一件商品需要花费更多的积分。在很多消费者还在为积攒积分而乐此不疲地消费时,不知不觉中,自己卡里的积分却越来越不值钱了。

  换购过程一波三折

  在北京某媒体工作的刘小姐近来对积分卡上的积分进退两难,那些积分仿佛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弄得她不知所措。

  原来,刘小姐办理了某化妆品连锁店的会员卡,最近准备将卡里的积分兑换成礼品。刘小姐来到化妆品店,服务人员却告诉她,不接受现场兑换,只能从网上进行兑换。刘小姐登陆网站,多次尝试,却始终无法成功。“不是说暂时缺货,就是根本登陆不上去。整整折腾了一个下午,我一样东西也没兑换成。”刘小姐又拨打了该品牌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很快为刘小姐成功办理了兑换,并承诺,一个星期后可在某分店领取兑换礼品。可是,一星期后,当刘小姐来到该店时,服务人员却说她的礼品还没有送到。又过了一段时间,刘小姐再次来到该店,回答依然是“货还没到”。刘小姐又拨打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只说:“我们正在配货,很快就会送到。”这样反反复复好几次,刘小姐为此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觉得不值得;可是如果放弃又觉得可惜,毕竟那些积分也是自己平时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最后一次,电话服务人员竟告诉刘小姐,她的积分已经过期,无法换购任何礼品。

  刘小姐的经历并非个别。张女士正盘算着拿超市会员卡中的积分兑换些日用品,可是,她去超市一问才得知,去年的积分已经清零。“为什么没人通知我?”张女士很气愤,可营业员的回答更是让她哭笑不得。营业员说:“积分的兑换方式改了,消费50元积1分,你去年消费的8000多元,现在只能积160多分,只够换一小袋洗衣粉,清零了也不可惜。”

  更改积分规则却不告知会员、积分到期无人通知、换购礼品迟迟不能送达、服务人员百般推诿……千万别以为只要手里拿着积分卡,就一定能换回心仪的礼品。很多消费者反映,商家的这种种行为缺乏诚意,让消费者有一种被“忽悠”的感觉。

  刺激消费的手段

  积分换购本是商家为了增加消费者的消费兴奋度而推出的一项活动,实际是商业竞争的一种手段,也是刺激消费的一种方式。对于一个理性的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同时,还能积累积分换购礼品,也是一种意外的收获。因此,积分换购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近些年来,一些商家在积分换购活动中存在的不诚信行为严重影响了商家的声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李艳娜是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在积分换购的过程中有过种种不愉快的经历,其中还涉及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几次教训让我对积分换购心有余悸。所以,现在我只参加打折、返现金、现场领取礼品的活动,这样的优惠才更加实惠。”李艳娜还担心另一个问题,不管是银行的信用卡,还是商场、航空公司的会员卡,在办理时都需要填写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如果这些商家缺乏诚信,这些个人信息就可能被泄露”。

  近来,积分换购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李小波律师分析,这一方面是因为商家在开展积分换购活动时信息不明确,故意隐瞒了一些真实情况;另一方面是商家在积分换购过程中虚假宣传;还有的消费者在办理积分卡时,没有认真阅读商家提供的活动规则,商家也没有提示,因此发生误会,引发纠纷。

  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既然积分换购只能算是“意外的收获”,那手持积分卡的消费者就一定要注意,千万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李小波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理性看待积分换购活动。在参加积分换购活动时,一定要首先了解该商家关于积分换购的详细规则,根据情况做出是否参与的判断。最重要的是要合理消费,不应为了积分而积分,从而为一些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东西花钱。

  律师告诉记者,我国法律并没有对积分换购活动做出特别的说明,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已经明确规定,商家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有告知消费者真实情况的义务,保证出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符合质量要求,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害。“积分换购行为属于消费者和商家形成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关系,商家履行赠与的承诺是其法定的义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果商家在积分换购活动中没有明确活动规则,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对消费者有利的解释。如果商家给予消费者兑换的商品存在质量瑕疵,商家对此有质量的担保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追偿。”李小波说。

  同时,李小波觉得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履行责任,如果发现商家利用积分换购活动进行虚假宣传或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要进行严惩。她还建议对商家加强信用管理和加大对不诚信商家的处罚力度,以提高商家的信用指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杨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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