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根据北京市质监局的工作要求,近日,昌平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区内8家防伪标识、2家服装、2家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针对防伪标识企业性质和生产特点,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方和使用方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规定是否明确、企业是否为合同规定外第三方生产相同或近似防伪技术产品、企业是否自行生产或接受他人委托生产假冒防伪技术产品等。此外,执法人员还对服装和化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进货、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是否存在偷工减料和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及存在擅自出厂销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检查结果良好。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倡导诚信经营。同时,重申企业在保障产品质量生产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强化企业作为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