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福建省《液化天燃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液化天燃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备案的函》(闽建科函[2011]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85-2011。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