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养猪户在养殖生猪过程中使用瘦肉精,这种瘦肉精猪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市场,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安全隐患。为防止来源不明的猪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山东省沂水县质监局依据省市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以猪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同时还检查烤鸡等生产企业。一是严格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执行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销售台账等,特别是对生产企业采购原料(鲜肉、冻肉等)是否向供货者索取含有“瘦肉精”检测项目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及非疫区证明等进行重点检查。二是迅速开展抽样检验。对辖区内所有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重点检验以猪肉为原料制成的加工食品,主要是酱卤肉制品。三是严厉打击查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对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和不合格产品将严格依法处理。发现问题,立即封存扣押,并督促和责令企业履行召回产品、通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定职责,对企业违法行为从严立案查处,努力确保全县生产加工肉制品中不出现“瘦肉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