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邑市质监局以 “质量主体责任年”为契机,从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强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各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局内各科所队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全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保履责到位。同时,认真举办食品企业负责人法规知识培训班,并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工作人员进企业到车间宣传等形式,深入宣贯《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在企业中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人的理念,增强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食品监管。针对群众生活必须的米、面、油、乳制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饮料、糕点、儿童食品等重点食品,及时制定并上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切实增强监管巡查和抽查监测的针对性;继续做好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监督企业严把原辅材料进厂关,定期抽查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识标注和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认真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全面排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快速处结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是深化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标准咨询、计量检定、质量检验等职能优势,全方位地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提供技术扶持,帮助分析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引导企业从源头把好产品质量关。
五是强化值守制度。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制度,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联络员,密切关注食品安全的形势和动态,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重要情况上报及时、处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