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福建省《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备案的函》(闽建科函 [2010]19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108-2011。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