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防伪标识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迅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领导负责制和辖区负责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明确以获得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和无证生产防伪标识产品的企业为专项监督检查对象;三是分类确定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对获得防伪标识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监督检查防伪技术产品的生产方和使用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是否明确;企业是否存在无合同或违背合同非法生产、买卖防伪技术产品等行为;企业在承接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任务时,是否查验委托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等5项内容。对无证生产防伪标识产品的企业,主要严查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无证制售防伪技术产品的行为。四是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总结,形成报告,按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