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饮用水罐使用企业生产,福建省大田县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饮用水罐使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对该县饮用水罐使用企业逐家检查,发现所有饮用水获证企业能按照瓶(桶)装饮用水审查细则要求对回收桶进行清洗、消毒,总体情况良好。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不同程度使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桶(俗称PET水桶)的现象,大田县质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二是召开约谈会。3月7日,大田县质监局召集全县5家饮用水罐使用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集中学习《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03),并就加强企业间协作、集中购置水罐、降低生产成本和规范使用饮用水罐等问题进行交流沟通。约谈会还要求企业要认真做好饮用水罐的更换工作,严把水罐进货采购、清洗消毒、关键点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质量安全关。
下一步,大田县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如发现继续循环使用PET桶灌装饮用水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处罚,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