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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明确六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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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顾总结前一阶段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深入分析当前药品安全面临形势,对2011年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出席会议并讲话。

  他强调,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于2011年9月结束,当前已进入攻坚破难和巩固提高阶段,下一步要突出抓好六项工作:

  一要继续抓好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专项检查,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行动。

  二要加强药品重点环节日常监管。加大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以完善快速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为重点,整顿经营企业挂靠、走票、出租柜台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全力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严格落实层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和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要确保参加招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到2011年4月1日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加强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监管。

  四要严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办一批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案要案。同时,还要对因履职不到位、监管不扎实或失职渎职,导致辖区内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要重拳治理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和查处力度,严厉处罚发布虚假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行为。

  六要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总结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行药品电子监管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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