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山东费县质监局按照省市局要求,组织开展了聚碳酸酯饮水罐(即纯净水PC桶)使用企业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一是认真检查企业是否从获证企业采购水罐,是否有采购废旧回收PC桶和不合格PC桶的行为;二是认真检查企业是否在灌装前对水罐进行清洗消毒,对循环使用的水罐严格检查破损和受到污染的情况;三是帮助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查看企业进货台账、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确保企业使用的PC桶来路合法,执法人员还要求企业负责人要依法生产,严格原材料进厂验收把关和生产过程控制,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饮水安全。
经查,费县13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使用的PC桶均为获证单位生产,企业均能提供完整进货索证并严格执行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