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标委委员单位:
2010年,为了配合基金业统一数据交换平台的建设,在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的牵头组织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会同多家基金公司、商业银行组成工作组启动了行业标准《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经证标委秘书处初审,现发给各委员单位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审阅标准征求意见稿,填写意见回执单,提出是否同意该行业标准修订立项,是否同意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
2、请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意见回执单反馈标准起草工作组;
3、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及意见回执单已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委员信箱。同时,可登录证标委网站(www.cfstc.org/sisc)下载。
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人:陈鸿鹄
联系电话:010-59378870
传真:010-59378907
证标委秘书处联系人:邓学智
联系电话:010-88060592
传真:010-88061314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证券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